单位地址:峨眉山市胜利街道白龙北路20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办公室电话:0833-5522226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乐山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对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三)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四)开展项目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五)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及国有控投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市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峨眉山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领导
杨 勇 党组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持审计局党组全面工作,主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李 翔 局长:主持审计局行政业务全面工作。
童 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自然资源、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负责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经责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人事、保密和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双创、妇联、工会、退休干部、政务公开、信访等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经济责任审计股。
李 璨 副局长:负责政策跟踪、国有企业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挂联乡镇、河(湖、田)长制等工作;负责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保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政策跟踪和国有企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陈 超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负责市级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计划、法规审理、审计质量、审计整改、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保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财政和行政事业审计股、审计整改督查股。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信访热线:0833-572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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