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市发改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07 16:20     来源: 峨眉山市发改局 浏览量:
打印 分享到: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24〕494号)文件予以转发,详见附件。

附件.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