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组织成都科美迪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8-10月共计抽检食品264批次,合格258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为2.27%。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为鲜鸡蛋、豆沙花卷、宝塔冰糖、炒瓜子、玉米味馒头、白面馒头。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如下。
一、鲜鸡蛋中不合格项目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解读
1、甲氧苄啶与磺胺类药合用可使细菌的叶酸合成代谢遭到双重阻断,有协同抗菌作用,使抗菌作用大幅度提高,故有“磺胺增效剂”之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规定,甲氧苄啶在鸡蛋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μg/kg。长期食用甲氧苄啶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头痛等症状,还可能造成肝肾损害。
甲氧苄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2、磺胺类药物是应用最早的一类人工合成抗菌药,具有抗菌广、性质稳定、较为安全的特点,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 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在养殖业中应用广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的磺胺类药物(总量≤10μg/kg)。
超标的原因:此次鸡蛋中检出该类物质可能是养殖过程中使用了兽药,但养殖户未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的。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食物,会造成人体过敏反应、泌尿系统损害、血液系统反应。
二、花卷中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解读
山梨酸,又叫己二烯酸,因其对酵母、霉菌和许多真菌都具有抑制作用,是高效无毒的防腐防霉剂,因此常被用于食品、动物饲料、化妆品、医药、包装材料和橡胶助剂等行业。作为防腐剂,经国内外大量使用,虽然没有发现对人体不利和中毒,但某些防腐剂在动物实验中显示出了致癌性,如用作罐头食品防腐剂的山梨酸可能与纤维肉瘤的形成有关。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标严重,消费者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因此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花卷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
可能超标原因: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提高食品的保质期,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三、冰糖中不合格项目螨解读
螨是食糖的生物指标,也是反映食糖生产或储运卫生环境的一种指标,人体大量食入螨有可能引起消化系统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中规定,食糖中不得检出螨。
食糖中检出螨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运输或存放的过程中受到了螨的污染。
四、炒瓜子中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解读
过氧化值是指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形成过氧化物,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物可能会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并损害肝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瓜子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0.80g/100g。
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炒货的原料是农副产品,原料为季节性收购、储藏后常年加工,使用储存时间过长的原料影响到最终产品的质量。也可能是储存条件不当,引起油脂氧化,进而导致过氧化值超标;
五、馒头中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解读
糖精钠,又称可溶性糖精,是一种甜味剂。由于其甜度为蔗糖的300到500倍,且不被人体代谢吸收,被广泛用于饮料、果冻、酱腌菜、蜜饯、糕点、凉果、牙膏、眼药水等,但是却对人体有害,不合理使用糖精钠,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尤其少年儿童免疫系统发育尚不成熟,肝脏代谢排毒能力相对较弱,危害更加明显。所以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馒头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
超标的原因:个别企业为了追逐利润,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不严,盲目使用一些成分不明确的复合添加剂,造成糖精钠超标。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移送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5590315、12345反映。
附件:峨眉山市25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合格情况公示表.xlsx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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