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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河湖湾一号外拦河坝上扶手高度的建议
姓  名: 谢伟** 提交时间: 2026-05-30 受理编号:  20260530011427563
主  题:  关于峨眉河湖湾一号外拦河坝上扶手高度的建议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最近经常步行经过湖湾一号外的拦河坝,发现拦河坝两边的扶手高度很矮,大概只有85cm左右,而相关的国家标准高度应该是120cm.由于拦河坝上经常有电瓶车,三轮车等车辆往来,导致行人会往两边避让。扶手高度过低,导致有坠河的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重新规范设置扶手高度,给广大市民创建一个安全的环境,谢谢!!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6-06-04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所提及的“扶手高度不低于1.2米”标准,主要适用于房屋建筑阳台、高层临空外廊等场所,或水利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安全防护,不适用于本闸坝作为已建成水利工程附属人行便道的永久性设计。本闸坝建于2007年,执行的是当时有效的水利工程技术规范,其中对坝顶人行通道扶手高度未明确作出“必须达到1.2米”的强制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资金,适时对现有护栏进行加高改造,以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感谢您的留言。 峨眉山市水务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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