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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河湖湾一号拦河坝扶手高度的问题
姓  名: 谢伟** 提交时间: 2026-06-19 受理编号:  20260619024711626
主  题:  峨眉河湖湾一号拦河坝扶手高度的问题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峨眉河湖湾一号拦河坝两侧的扶手高度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重大安全隐患.目前扶手高度80cm左右,相关国家标准是120cm. 大坝护栏高度标准(现行水利规范) 一、新建/正式运行大坝(永久护栏) 1. 通用强制最低标准 sl714-2015 坝顶、坝坡临空侧永久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地面至扶手顶面) - 标配三道横杆:上杆1.2m、中杆0.6m、下杆0.3m ​ - 底部设≥0.2m高挡脚板,防人员踩空滑落 ​ - 坡度>25°陡坡、高坝危险段,护栏加高至1.5m 2. 小型水库地方简化标准(管护通行) 部分省份小型土坝管理指引:护栏不宜低于1.1m,仅适用于低坝、人极少区域,1.2m为通用验收底线 ​ 3. 防溺水专项标准(db46/t 731) 临水、坝顶人行区统一要求护栏≥1.2m,竖杆净距≤11cm,防止儿童钻越落水 二、施工期临时护栏(在建大坝) 同样执行不低于1.2m,陡坡/深坑区域1.5m,低于1.2m直接判定重大安全隐患 三、特殊场景加高要求 1. 坝顶兼公路、常有车辆行人:1.4~1.5m ​ 2. 高坝、落差>10m临空面、旅游观光大坝:统一采用1.5m ​ 3. 儿童常活动、乡村开放式水库:优先1.5m加密竖杆 四、简易区分 - 验收合规底线:1.2米(绝大多数大坝标准) ​ - 低坝简易管护最低:1.1米(仅小型水库内部指引,不推荐) ​ - 高坝、陡坡、观光区:1.5米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6-06-26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峨眉河湖湾一号外拦河坝扶手高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本闸坝建于2007年,执行的是当时有效的水利工程技术规范,其中对坝顶人行通道扶手高度未明确作出“必须达到1.2米”的强制要求。鉴于本闸坝已建成运行近20年,闸门、液压系统、机房等设施都需要提升改造,我局已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目前已进入立项调研阶段,待项目批准后再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提升改造。 感谢您的留言。 峨眉山市水务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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