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暨“集中攻坚”行动,深刻吸取沈阳市太原南街南七马路“10·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用电用气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21〕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风险形势,2021年10月27日下午,在市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市安委办组织相关重点行业管理部门和燃气、电力企业分管负责人和业务负责人召开了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
会上,市安委办首先对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用电用气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各单位就本行业领域重点风险隐患和监管疑点难点作了交流发言和分析研判。目前,用气安全方面存在燃气压力管道及附件未按期检验;新能公司、峨沙公司未完善相关经营手续、全市1600多家餐饮商家仅有160多家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等两方面问题。用电安全方面存在高压输配电通道安全风险、农村用户用电安全意识淡薄及漏电保护器安装推进难度大等三方面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管控措施。
根据安全分析研判情况,结合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市安委办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如下强调:
一是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全市各部门、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按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把安全风险管控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的重中之重来抓,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底数要清、情况要明,做到安全风险可控,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市经信、住建、市场监管、商务、消防等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开展用电用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加强城市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推动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用电用气安全风险,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及时而引发事故。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市经信、住建、市场监管、商务、消防等行业管理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在市安委办的统筹协调下,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街道)及企业之间要主动沟通协调,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结合三年整治“攻坚行动”深入推进,确保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地落实,通过排查整治切实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的重难点隐患问题,持续保持全市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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